概談self psychology

關於精神分析這門學問

精神分析是一門探索人類心靈奧秘的學問。

我個人認為精神分析這門學問所研究的項目應該包括下列三項:

1.所謂健康的人格是如何發展出來的

2.人格的缺陷或心靈的困擾是如何形成的(也就是對於所謂的精神病理現象【psychopathology】的探索)

3.如何去修補人格的缺陷、如何去重建人格,或如何去化解心靈的困擾

由於就人文科學來說,精神分析是一門探索心靈奧秘及人性的學問。而文學、藝術、電影、哲學、乃至宗教、以及種種社會現象等等,都是人類心靈的表現與延伸,所以,自然的,精神分析的影響也深入各個領域當中。

而就臨床上來說,精神分析乃是一種治療心理疾病的方法,精神分析的目標就是要協助個案去達到健康的心理狀態。



Self Psychology對於心理及人格發展理論上的貢獻:

前面提到精神分析這門學問所研究的範疇之一,就是要去探索人類的心理結構或人格是如何發展出來的?對於這個問題,傳統分析學派的焦點乃著重在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其心性發展的過程。

Freud所提出的心性發展理論,認為心性發展的過程將決定一個人日後的心理健康與否。而性的本能或性驅力在發展的不同時期,會以不同形式來表現其對追逐快感的需要。Freud將人類心性的發展分為幾個不同的階段:口慾期、肛門期、性蕾期、潛伏期、生殖期等五個時期。

在口慾期,Freud乃強調人類追求快感的滿足的途徑乃是透過口腔的吸允動作來完成的。當嬰兒在吸允的過程中,他不只在滿足生理上汲取營養的需要,更在滿足一種追求快感的需要。而嬰兒對這種吸允快感的追逐就如同成人對於性高潮的快感的追逐一般。而除了快感的滿足之外,嬰兒也會藉著吸允的動作來獲得情緒上的安撫及安全感等等。

而在一歲到三歲之間,滿足快感的部位乃由口腔轉變成肛門,這個階段的幼兒會對排泄時肛門所感覺到的快感特別感到興趣。

而當進入三歲到五歲這個階段,幼兒又會開始對於玩弄自己生殖器官時所得到的快感到興趣。

對於這些現象,多數的學者並沒有太多的異議。

然而,一個人在發展的過程中,除了會對於以上所說的不同形式的「類性快感」的追逐有興趣之外。對於人格發展來說,還有許許多多的心理現象是與人格發展密切相關的。而這些對於人格發展有著重大影響的因素,Freud顯然是明顯的忽略了。

例如,嬰兒因為本身尚未發展出安撫自己情緒的能力,所以在在情緒上有被安撫的需要。當嬰兒受到驚嚇感到恐懼不安時,必須透過母親來安撫嬰兒的情緒,這時候母親的擁抱,母親以安定的語調對嬰兒的輕聲細語,對於嬰兒情緒的安撫也具有著重要的功能。

事實上,從出生到青春期,當孩子在經歷到恐懼無助、或是在遭遇挫折而感到沮喪難過的時候,孩子需要父母的瞭解與安慰、需要父母給予他情緒上的支持、去安撫他不安的情緒。而這樣的經驗將決定孩子未來人格特質中,是否能發展出適當的情緒管理的能力。

另外,人類的心靈也有與人互動的需要,以及被注意的需要。事實上,對於一個三、四個月大的嬰兒來說,從事嬰兒觀察的學者已經能明顯的觀察到嬰兒在這方面的需要。

而在嬰兒在與母親互動的過程中,當嬰兒注視著母親時,母親的眼光中所流露出的對嬰兒疼愛,母親在逗弄嬰兒時所展露出來的微笑等等,其實都已經在一點一滴的影響著孩子將來對自己的看法(即所謂的自我評價)。

對於兩歲至五歲的兒童,他也會在許多時候明顯的表現出自主性行動的需要,她會想要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這個、做那個。而每當他做完一件事的時候,他又會迫不及待的要展示給父母親看,為的是要獲得來自父母的稱讚與誇耀。的確,在這個時候,孩子會有強烈的需要去感覺到自己是有能力的、有自主性的。而更重要的是,孩子也需要從父母親那裡去獲得被接納、被重視、被肯定等等的經驗。

事實上孩子在發展的過程中,有著許許多多的心理需要,包括如前所述的情緒上被支持的需要、被父母親接納、肯定的需要、與父母互動、與父母一塊從事活動的需要等等。而父母親是否能夠瞭解孩子的心理需要,並給予適當的回應與滿足,將對孩子的人格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

當這些心理需要未能得到適當的回應時,在挫折的情況下,孩子便可能表現出如過度的內向、缺乏朝氣活力、膽怯、不敢去嘗試許多活動、過度害羞、愁眉不展、經常處於焦慮不安或缺發安全感的狀態、害怕與人接觸等等(就self psychology的語言來說,這樣的孩子正處於嚴重的defective self的狀態,或是所謂的fragmented self的狀態)。

而如果父母親經常能去對孩子的心理需要給予適當的滿足(也就是所謂的good enough mother or good enough parents),則孩子就經常會經驗到安全感、自在、和諧、愉快,而表現出活潑、有活力、充滿好奇心、喜歡去嘗試新鮮事務、喜歡與人互動等等(這也就是self psychology中所說的cohesive self的狀態)。

所以就心理或人格發展的觀點來說,Freud所關注的只是諸多重要的心理現象中其中的一個部分。

批評者對於Freud 的主要批評之一,就在於 Freud把焦點過度的侷限在性驅力的範疇,而忽略了其他種種重要的心理需要的滿足與否,對於一個人人格發展的深遠的影響。

而Kohut(self psychology理論的創始人)的理論正好補足了心性發展理論所涵蓋層面的不足,他提出了屬我客體的理論(selfobject),認為心理發展的過程中,有三大類的屬我客體需要(selfobject need)。即嬰幼兒在發展的過程中有被主要照顧者接納、被肯定、被重視及被贊美的需要(即self psychology中所謂的mirroring selfobejct need)。有從他所信賴、崇拜的主要照顧者身上獲得情緒上被安撫、被支持等種種回應的需要(即self psychology中所謂的idealized selfobject need)。有與父母一塊去從事相同的活動,並在過程中去感覺到自己與父母之間有著相類似特質的需要(例如說,當父親在畫畫的時候,孩子也有模有樣拿著蠟筆在圖畫只上塗鴉,過程中,父親偶而把眼光投注在孩子的身上,並露出滿意的神情,孩子也因為自己可以跟父親做一樣的事情,而感到愉快且滿足)(即self psychology中所謂的twinship selfobject need)。

Kohut並說明了當這三大類的屬我客體需要在成長的過程中如果能夠得到充分的回應的情況下,這個人將能夠發展什麼樣的人格特質。如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如果能夠獲得充分的Mirroring selfobject experiences,那麼他將可以發展出良好的自我肯定的能力與適當的自我價值感。如果在Idealized selfobject need部分可以獲得充分的回應與滿足,該個體將能夠發展出良好的情緒管理能力及對於未來人生的理想與目標的雛形等等。至於在twinship selfobject部分則與一個人是否能發展出適當的同理心,以及是否能夠充分的發揮出個人的生命潛能有關。這也就是Kohut所說的tripolar self的概念。

所以從人格發展的觀點來看,self psychology的提出使得精神分析這個領域得以去正視這許許多多的、性本能以外的、重要的心理需要,以及父母對於孩子人格發展的重大意義,而不僅僅只把焦點放在心性發展的過程上(事實上,阿德勒、容格與佛洛依德的決裂,艾立克森所提出的發展八大任務,以及客體關係學派所提出的理論等等,也都是在不同的層面上擴大了精神分析的視野)。




Self psychology 對於探討精神病理現象的貢獻:從conflict theory到deficit theory

傳統的精神分析學派認為心理疾病如精神官能症的精神病理成因,主要是在於個人內在的心理衝突(internal conflict or intrapsychi conflict),如id與super-ego之間的衝突,或是如Hartmann所提出的ego與 external world的衝突等,而許多忠於傳統分析理論的治療者仍主張伊底帕斯情結( Oedipus Complex) 乃是精神官能症的主要病理根源。所以傳統精神分析學派對於精神病理的解釋,基本上可以稱之為「conflict theory」。

而從self psychology的觀點來看,人類心理困擾的根源主要的問題並不是出在性驅力及攻擊驅力所導致的內在衝突。而是在於心理結構發展的過程中,個體未能得到足夠的心靈養份─屬我客體經驗(selfobject experiences),也就是說因為照顧者無法針對幼兒在發展各階段的心理需要給予適當的回應時,該個體的自我發展將會因為其屬我客體經驗的挫折或缺乏程度的不同,而導致不同程度的心理結構上的缺損與匱乏。

而為了去拯救或保護其脆弱不堪的自我,或為了脫離隨著自我的瓦解所伴隨而來的痛苦經驗,個案於是會發展出各式各樣的症狀或偏差行為。

所以基本上,我們可以把self psychology對於心理疾病的精神病理成因稱之為「deficit theory」,相對於傳統精神分析學派的「conflict theory」。

然而, self psychology 並未否定 internal conflict 在一些精神病理學中扮演著一定的角色, 但認為那些內在衝突 (internal conflict) 往往是在self的發展過程中受到挫折時所產生的續發性產物(secondary product),而不是primary disturbance所在。

所以就精神病理學的探討而言,Kohut顯然大大的擴充了精神分析原有的視野,讓治療者可以用一種更寬廣的視野來探索心理疾病的精神病理。而不是僅僅侷限於心理疾病的根源乃在於internal conflict這樣的觀點上。

而就我個人在臨床上的觀察與驗證,self psychology的確大大的擴展了精神分析理論對於心理疾病的解釋能力,而讓治療者可以更正確的去瞭解個案的精神病理成因。





self psychology與傳統精神分析學派在治療方面的差異


治療者在態度與立場上的轉變

傳統分析學派強調治療者在聆聽個案談話的過程中應該要維持中立、客觀、超然的立場,治療者在聆聽個案談話的時候會約束自己,盡量不要對於個案的談話給予立即性的回應。

而治療者之所以要去約束自己盡量不去回應個案的理由,一方面是避免去干擾到個案的自由聯想,而另一方面是因為,治療者所受的傳統精神分析訓練乃強調,這種缺乏回應的互動風格所導致的個案所將經歷的挫折性經驗,正有助於regression及transference的發生 。

所以,有人說傳統分析的治療者就像是一面鏡子(記住鏡子只會反映出照鏡子人的動作,而不會主動給予回應),或者,像一台專門收集資料的電腦。這樣的治療者像極了一位在實驗室中的科學家,以完全客觀的立場在觀察實驗室中的種種物理化學的變化。

而在做治療性的intervention ,如confrontation或 interpretation時,治療者也要緊守原則,以所謂的中立超然的立場來進行面質,以客觀的立場來探索其精神病理現象 。所以就接受分析治療個案的感受來說,傳統精神學派的分析治療師在治療室就像是一位冷峻的外科醫師,而精神分析的過程就像是外科醫師在手術操刀的過程一般。

而self psychology學派則主張治療者在整個治療過程中持續地透過同理的心理機轉(empathy), 來瞭解個案的內在經驗,並適時的給予個案同理性的回應。 所以治療者可以是親切、友善、溫暖而熱忱的,治療者不需要、也不會刻意的去避免對個案所表露的想法與感受給予回應(但請不要誤以為self psychology乃是主張治療者乃是以溫暖的心理支持或對個案無條件的愛來作為治療過程中的主要內涵)。

事實上,Kohut不斷的強調,治療者唯有透過同理的心理機轉,才能真正的去接觸個案的內心世界、瞭解個案內在的經驗與感受。


關於治療者的功能

而從self psychology的觀點,治療者的功能,簡單的來講,就在於治療者透過同理的心理機轉,與個案共同去探索、瞭解個案的內心世界。並透過反覆的同理性的回應、同理性的解析,讓個案在治療過程中可以持續的經驗到治療者對他深度瞭解與接納,同時也能夠不斷的擴大其對自我的瞭解。

而這樣的主張與傳統精神分析學派所強調的,治療者在治療室裡要盡量中立 (neutral)的態度 ,甚至約束自己對於個案的談話不要給予立即性回應的原則,以及治療者如何去進行confrontation 以及interpretation的方式是大大的不同的。


傳統精神分析學派對解析(interpretation) 的看法

而緊接著,我要談到關於interpretation的部分,因為如何去進行interpretation的工程,乃是精神分析治療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在傳統精神分析的治療過程中『 解析(interpretation) 』所扮演的角色是相當重要的, 治療者在適當的時機作出解釋 (interpretation), 以引導病人逐漸地得到領悟(insight)。 事實上傳統精神分析認為: 精神分析之所以可以治療個案的心理困擾或重建個案的人格,便在於透過反覆解析(interpretation) 的過程,而讓過去被潛抑到潛意識中的內在衝突得以清楚的浮現在意識層面,這反覆的過程即所謂的修通 (working through),透過interpretation及working through,個案於是終於能夠對其心理困擾的來龍去脈獲得了充份的覺察─即領悟( insight)。

傳統精神分析乃認為透過解析而讓個案得到領悟(包括認知上及情緒上的領悟),乃是分析治療過程中最重要的治療因子,也就是透過讓個案能徹底得到領悟的治療機轉,才使得個案的症狀得以緩解,人格得以重建。


自我心理學(self psychology)學派對於解析的看法

有人誤以為Kohut的self psychology乃是主張治療者只需要不斷的去同理個案,所以self psychology學派並不強調解析的重要性。 事實上Kohut並未忽略解析在分析治療過程中的重要性,但明顯的self psychology學派的治療者在做解析時的模式與傳統精神分析學派對解析的主張卻是大不相同的。

在以 self psychology為導向的精神分析或心理治療的治療過程中, 治療者仍然重視解析 (interpretation) 的過程, 但 self psychology 學派的學者認為適當而合理的解析 (interpretation), 除了能讓個案獲得領悟 ( insight) 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夠去強化治療過程中治療者對於個案同理 ( emapthy) 的深度。也就是說治療者乃透過富有同理性的解析 (empathic interpretation)過程, 讓個案在獲得領悟的時候,並能同時感受到治療者對其深度的瞭解與接納,這種深度的被同理、被瞭解的感受,將更有助於屬我客體移情關係(selfobject transferences)的鞏固與自我結構(self structure)的強化。

所以不同於傳統分析學派的是,傳統分析學派強調的是透過 “解析(interpretation)” 以獲得領悟,self psychology學派所強調的乃是透過“解析的過程(interpretive process)” 來擴大及深化個案所經驗到的被治療者瞭解的經驗。

至於個案透過解析的過程所獲得的新領悟,當然對個案也是有所助益的,但是單就領悟本身所具有的治療價值來說,則似乎是因人而異的。

在美國的精神分析訓練的重鎮──梅寧格分析學院──曾針對精神分析及分析性心理治療做過一項研究,結果卻顯示個案的治療效果與預後,跟個案在治療過程中是否透過解析(interpretation) 而對其症狀與心理困擾的根源獲得充分的領悟( full insight) 並無直接的關係。有的個案雖然獲得了充分的領悟,卻並未顯示有明顯的進步。也有個案雖然沒有獲得充分的領悟,其心理困擾卻有著顯著的進步。我認為self psychology對於治療的觀念正好可以說明這樣的研究結果。



關於精神分析的治療機轉

關於精神分析是如何能夠治療好一個人的心理疾病的治療機轉的問題,self psychology與傳統精神分析學派也有著重大的差異。

傳統分析治療乃認為治療機轉在於內在心理衝突的化解,而化解的方式又在於讓潛意識中的衝突透過反覆的解析而清楚的呈現在意識認知之中。

而self psychology學派對於治療機轉的看法則是,讓個案原本匱乏缺損的自我(defective self),透過分析治療的過程轉化為較成熟完整的自我(cohesive self)。

這樣的看法與傳統分析學派乃有著顯著的不同,所以可以說,傳統的精神分析治療乃視治療為一個內在衝突化解的過程,而自我心理學導向的精神分析則視治療為一個心理結構重建的過程。




關於精神分析理論的選擇

最後我要花一點時間來談談關於如何選擇理論的問題。

就分析性心理治療來說,當個案帶著心理困擾來尋求心理治療師的協助時,治療者乃開始與個案形成一個治療聯盟,一起去探索瞭解個案的內心世界,並嘗試去瞭解其心理困擾的來龍去脈。

比如說個案帶著憂鬱的情緒來尋求治療,治療者開始與個案一起去瞭解造成個案的憂鬱情緒的原因,包括誘發的壓力事件、情境,以及跟過去成長經驗中的關連性等等。

那麼,對於個案所面臨的情緒困擾與這些情緒困擾的根源,如果我們能夠深入正確的去瞭解的話,我們應該會逐漸形成有一個有系統的心理動力學方面的解釋。而對於這樣的解釋,對於同樣的個案來說,沒有理由因為治療者所擁有的精神分析知識的學派不同,而有著不同的答案。

而治療者是否能正確的去瞭解個案的心理動力,對於治療的成敗自然有著重要的影響。

精神分析的理論在臨床上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能夠去幫助治療者能夠更深入正確的去瞭解個案心理困擾的心理動力。而不同的學派,不同的理論,乃提供了治療者更豐富、更多元的理論知識。

治療者必須適當的使用這些知識工具,如果某一學派的理論對於瞭解個案的某些困擾有所幫助,則治療者可以善用此一理論。但如果該理論並不能幫助治療者去瞭解目前所治療的個案的心理困擾時,則絕不可硬是把理論強加於個案身上。治療者不要陷入理論的陷阱,反被理論所限制。否則還不如對這些理論知識一無所知,因為至少這樣他還可以保持一個沒有成見、沒有偏見的頭腦來瞭解個案的問題 。

也就是說,理論的學習乃是希望該理論可以幫助治療者去瞭解個案的精神病理成因。所以如果當理論不能幫助我們更有效的去瞭解個案的內在世界時,或反而阻礙了我們去瞭解個案的內在經驗時(有什麼線索嗎?如治療者自己會覺得無法瞭解個案的困擾的形成原因,或是個案會覺得治療著的解釋格格不入,或覺得治療者根本無法瞭解他等等),這時候我們寧可暫時把理論放在一邊,當然這可能也顯示了,這時候是我們需要去學習新的理論,或甚至是去發展出新的理論的時候了。

所以我要強調的是,治療者學習理論是為了要去運用理論、去駕馭理論,而不是治療者被理論所駕馭、所限制。

對於心理治療來說,理論是方法、是工具,而不是目的。

(這篇關於self psychology的文章寫於西元兩千年之前,大約是在1999年左右吧,最近想到可以把一些舊作,放到部落格上來,也算是做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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