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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一位憂鬱個案的療癒歷程 (桃園 優質身心科)

L ,四十出頭,未婚女性,專業人士。 由友人介紹來跟我進行會談 ( 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靈療癒, whatever) 在初談中我便瞭解了,她已經在身心科門診就醫,並持續服用抗憂鬱藥物與安眠藥物等長達五、六年的時間。除此之外,近年來,也有些近乎酗酒的情況。 她告訴我,某醫學中心的精神科醫師給她的診斷是憂鬱症,但從會談中,很快的就可以瞭解,她這幾年來的憂鬱狀態,其實乃與其在親密關係上所遭遇的狀況有著密切的關連,她低落的情緒其實乃是在一段不忠實的關係所經驗到的欺騙與背叛,以及好不容易結束那段關係時一時無所適從的狀態 … 等所導致。 對於像我這樣的一位精神科醫師來說,憂鬱的成因,簡單來說,分成兩類,一類是生理性的憂鬱,另一類則是心理層面的因素所導致的憂鬱,而 L 的狀況明顯的是落在第二類的範疇,至於這心理層面的因素所導致的憂鬱症,自然應該是透過心理或心靈層面的處置為主要的療癒之道,而不是忽略其內心世界的所遭遇的困境,而一直投予抗憂鬱藥物或安眠藥物等。 L 與我的心理治療療程展開後,並順利進行著 ( 所謂的順利當然不是不痛不癢的,尤其對個案來說 ) ,不到半年的時間,她已經能夠不再需要服用抗憂鬱藥物了,在飲酒方面也做了適度的節制,工作上的功能亦逐漸恢復,再接下來,我們準備慢慢的把安眠藥也給減掉。 做為一位有 29 年臨床經驗的精神科醫師,我從不反對適當的開立抗憂鬱藥物或安眠藥等處方 ( 甚至認為自己在開藥方面的能力也是高明的 ) ,但我反對不去針對憂鬱或失眠的病因做深入的探討與處理,而只是年復一年一昧的開藥。 有許多因為心理層面的因素所導致失眠與憂鬱的個案,其憂鬱與失眠乃是反映他的人生出了某些狀況的一種表徵,當能夠協助個案面對與處理其人生的問題或困境,再假以一段時間的支持、陪伴與引導,讓個案逐漸走上復原之路,有許多憂鬱或失眠的個案,其實最終是可以不藥而癒的。 是為之記,並與可能有類似境遇的朋友們分享。 文章參考: 關於憂鬱症的診斷病因與治療 再談憂鬱症的成因與治療 讓憂鬱的患者得到適當的治療與協助吧

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的適應症

廣泛的說起來,任何自己覺得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或希望尋求心理諮商協助的朋友們,不論是被診斷為心因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或是任何因為情緒困擾,或是感情與婚姻問題,家庭或親子問題,亦或是其他人生的困惑與困境等,如果你自己有意願話,都歡迎前來尋求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的協助。 以下,我試著列舉一些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的適應症來提供參考 n         自覺長期壓抑且不快樂性格。 n         自我評價低落,長期對自己不滿者。 n         經常為負面情緒所苦惱與折磨者:如憤怒、羞愧、罪惡感、空虛、恐懼、焦慮、不安、憂鬱等情緒。 n         經常情緒不穩定,情緒控制能力缺乏者。 n         挫折忍受力不佳而導致適應不良及情緒困擾者。 n         因為本身的人格特質而經常導致人際衝突者。 n         因感情困擾或婚姻問題,而希望尋求專業心靈工作者之協助時 n         因為家庭或親子之間的問題,而希望尋求協助者 n         因其他人生問題與困境,而希望藉由心靈工作者之協助時 如果要以精神疾病的診斷來說,除了我常提到的心因性憂鬱症的患者之外,其他如一些精神官能症的患者,包括廣泛性焦慮症、社交畏懼症、特定性恐懼症、或一部分的強迫症患者 ( 有部分的強迫者患者對藥物的反應頗佳 )… 等,還有解離性疾病的患者,包括解離症、多重性人格疾患,以及心因性失憶症的患者等也都是心理治療的適應症。 另外,各種成癮的問題,包括毒癮、酒癮、性沉溺、網路成癮、賭博 … 等問題,其實也都是內在自我或心靈出了問題所呈現出來的外在行為狀況,所以,這類的個案自然也可以去尋求心理治療或諮商的協助。 而一般心理治療或諮商的會談乃是每週進行一次,每次約 50 分鐘,有時也會視情況延長為80-90分鐘等。 至於療程, 當然不同個案有不同的狀態與問題,其所需要心理治療或諮商協助的時間長短也會有所不同,短的也許談個幾次便可,長的甚至會需要持續進行一年以上的時間。乃 會視每個個案的情況而定 ,如前所述,從幾週到兩三年以上都不一定,其中,有的階段需要每周進行一次,到後來較穩定的階段也可能改為每個月進行一次,或者需要時再安排進行之。實際上的療程端視每位個案的情形與進展,並由治療者與個案共同討論而決定。

甚麼樣的個案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我常說自己是ㄧ位自許為心靈醫者的精神科醫師。在醫院工作二十多年以來,自然開立過不少精神科的藥物處方來為各種不同的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也為部份心理疾病的個案們提供了心理治療的服務。 這裡就讓我來說說哪些是需要接受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個案,又有哪些患者乃需要以藥物治療為主。 精神科醫師常將來門診求助的患者依照其精神症狀或情緒與行為困擾等診斷與分類為不同的精神疾病,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身心症,以及人格問題 … 等等。 不過當我們在討論甚麼樣的個案或患者需要接受藥物治療,又甚麼樣的個案或患者乃是需要以心理治療為主要的治療模式時,這時候,我們不只要去觀察與評估個案的症狀,更要去探索其症狀或困擾的成因。 若以精神疾病的診斷與分類來說,精神疾病的病因大概可以分為兩類,其中ㄧ大類乃是以生物因素為其主要的病因,而另外ㄧ大類總是以心理社會的因素為其疾病或困擾的主要成因。 而在精神疾病之中,諸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或是情感型精神分裂症等較為嚴重的精神疾病,其病因主要便是由於腦中的化學神經傳導劑失調所致,這類的疾病自然是屬於生物性的精神疾病。 然而其他像是恐懼症或是解離性人格疾病等,主要乃是由於心因性的因素所致,所以自然是屬於心因性的疾病,或心理的疾病。 而不難理解的,生物性精神疾病主要的治療方式乃會以服用精神科藥物如抗精神病藥物、情緒穩定劑,以及抗憂鬱藥物等為其主要的治療模式。 但對於心因性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其治療的方式則會以心理治療為主軸,雖然,其間也可能會在適當的時機投予某一類的精神科藥物來做為輔助性的治療。 當然,如果一位患者的精神或情緒症狀乃是同時受到生物以及心理方面的因素所導致時,這個時候,就需要藥物與心理治療雙管齊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