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樣的個案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我常說自己是ㄧ位自許為心靈醫者的精神科醫師。在醫院工作二十多年以來,自然開立過不少精神科的藥物處方來為各種不同的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也為部份心理疾病的個案們提供了心理治療的服務。

這裡就讓我來說說哪些是需要接受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個案,又有哪些患者乃需要以藥物治療為主。

精神科醫師常將來門診求助的患者依照其精神症狀或情緒與行為困擾等診斷與分類為不同的精神疾病,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身心症,以及人格問題等等。

不過當我們在討論甚麼樣的個案或患者需要接受藥物治療,又甚麼樣的個案或患者乃是需要以心理治療為主要的治療模式時,這時候,我們不只要去觀察與評估個案的症狀,更要去探索其症狀或困擾的成因。

若以精神疾病的診斷與分類來說,精神疾病的病因大概可以分為兩類,其中ㄧ大類乃是以生物因素為其主要的病因,而另外ㄧ大類總是以心理社會的因素為其疾病或困擾的主要成因。

而在精神疾病之中,諸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或是情感型精神分裂症等較為嚴重的精神疾病,其病因主要便是由於腦中的化學神經傳導劑失調所致,這類的疾病自然是屬於生物性的精神疾病。

然而其他像是恐懼症或是解離性人格疾病等,主要乃是由於心因性的因素所致,所以自然是屬於心因性的疾病,或心理的疾病。

而不難理解的,生物性精神疾病主要的治療方式乃會以服用精神科藥物如抗精神病藥物、情緒穩定劑,以及抗憂鬱藥物等為其主要的治療模式。

但對於心因性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其治療的方式則會以心理治療為主軸,雖然,其間也可能會在適當的時機投予某一類的精神科藥物來做為輔助性的治療。

當然,如果一位患者的精神或情緒症狀乃是同時受到生物以及心理方面的因素所導致時,這個時候,就需要藥物與心理治療雙管齊下了。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本所諮商師及心理師介紹

梅當陽 醫師 簡介 ~~ 桃園優質身心科 ~~

17 幸福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