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操之在天與操之在我


之前說起人生的苦與不美好(decent life的相對應),如你所知,卻不是每件事的苦與樂都能夠操之在自己手裡。

這兩天(2014年尾)又傳來了亞航班機發生空難的意外,就那麼一瞬間,生命就消失了,這是今年的第七起造成重大傷亡的空難。

其它讓人難以忘記,餘悸猶存的災難,如發生在1999年的921大地震,2004年南亞大海嘯,據悉有超過20萬人罹難;2011年發生在日本的311大地震與海嘯等,屬於嚴重的天災,殊難防範。

又或者,明明好端端在街上走著卻遇上了馬路氣爆,規規矩矩的開著車卻遭到對向的來車失控撞毀….於是我們也只能感嘆,那無常總是任性的在人間流竄。

倘若遇到這樣的災難與意外,不論是天災或人禍,彷彿也只能歸諸於命運了,既是命運,操之在天,不在人。

我在前一章描繪那些讓我們因而背離了decent life的種種人間窘境時,提到了像是有些人從小就有著自己很不喜歡的父母,或者一直以來都很不喜歡自己的父母這般的命運;又如之前在談論心理健康與否的重要基礎建設,有關self發展的部分,依照我所闡述的道理來看,那決定每一個人心靈健康之基礎建設品質良莠的關鍵乃是我們的父母或幼年時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有些對於人生幸福影響深遠的事雖然操之在人,那人卻是我們的父母,或幼年時我們成長的環境,而非自己。

人生的確有不少事乃是操之在天,在命運,在父母,在基因,而非操之在我。這是人生的真相之一,我們必須坦然面對與接受,或至少瞭解。

但當我們能夠不過度情緒化的面對人生的種種時,尤其是對任何一個年過半百,多少也累積了些人生智慧,並已在靈魂上刻畫了一段夠長的歲月痕跡的人來說,我們一生的際遇,那一段又一段人生旅途中的風景裡,決定人生幸福與否,苦澀與否,其實有很大的一部分,就算你仍將其稱為命運的東西,乃是操之在我們自己的手裡,而就這任誰都無法忽略的一大部分而言,確實可以說是「命運操之在我」了。

是的,就算是仍不免會受到父母的干涉,以及個性的影響,與命運的做弄,但是,無論如何,還是有絕大部分的命運乃是掌握在自己的手裡,端看我們在這一生擁有怎樣的價值觀,做出怎樣的判斷,怎樣的抉擇,怎樣的努力,怎樣的堅持,還有怎樣的玩耍與休閒,以及擁有什麼樣的親密關係,創造出甚麼樣的親子關係,又怎樣的去實踐了自己的人生,與用甚麼樣的方式來跟這個社會連結,或是貢獻這個世界等等。


面對像是地震、海嘯,甚至是空難、車禍那樣的意外,人類只能謙卑與謹慎,並維持著對大自然的敬畏。

然而,對於其他許多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命運,一旦我們過度謙卑了,那就只是在逃避自己這一生所應負起的責任,所應面對的任務與挑戰,與所應完成的功課罷了。

我的幸福法門,敬天愛人,而這愛人,尤其要先懂得愛自己,或者是在兼愛他人的同時,也能夠真正的好好的愛自己。

我的幸福法門,不反對去探索前世與來生,去想像天堂或地獄,但我更關注的是,身而為人,如何去過這一生,如何去活出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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